尊敬的程先生:您好!您于2024年6月18日通过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反映的“咨询城乡居民医保如何提高报销比例”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六十四条,“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本地医保待遇,其中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双向享受本地医保待遇。”因您母亲长期居住成都,可登陆“四川医保”APP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若符合转诊转院条件请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对您母亲住院的报销比例有一定的帮助。相关政策可在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6月18日17点30分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322660咨询。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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