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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及办理手续 写信时间: 2023-02-22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父亲苍溪县龙山镇人,参加的基本农村合作医疗。最近查出患有肺癌,我本人在成都都江堰居住,准备把父亲接到成都都江堰治疗和护理。目前医生建议的是药物保守治疗,请问符合哪些报销流程,怎么走相关手续和报销流程,之前的检查费用是否能报销?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向先生:您好!您于2023年2月22日在市医保局官网咨询的关于“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及办理手续”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父亲是我市苍溪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若需到成都市治疗护理,属于异地就医。按照我市医保政策,因转诊转院或长期异地居住到市外就医的,需提供转院证明或居住证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突发疾病或其他原因异地就医“免备案”,但要降低报销比例。您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在成都市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为:起付线: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1000元;报销比例为:长期异地居住市外就医的: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0%;转诊转院到市外就医的: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0%;其他情形到市外就医的: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0%。根据您的描述,您父亲可办理我市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办理后,关于肺癌相关治疗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23日上午11:03电话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5572058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来信!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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