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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宫颈癌北京就医报销政策咨询 写信时间: 2023-04-29
信件内容
病人有剑阁县人民医院盖章的《广元市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结论为:恶性肿瘤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现主要在北京三甲公立医院进行宫颈癌的门诊放疗治疗,请问门诊放疗费用如何报销?是通过国家医保平台备案就可以了吗?还是说需要转诊证明之类的?报销比例是以下情况吗?:长期异地居住市外就医的: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0%;转诊转院到市外就医的: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0%;其他情形到市外就医的: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0%。另外病人属于低保救助对象,听病人说低保还可以报销更多,请问有相关的政策和流程吗?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王阳: 您好!您于2023年04月29日通过市医保局官网信箱咨询的“宫颈癌北京就医报销政策咨询”的来信收悉,现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您家人为农村低保救助对象,已办有恶性肿瘤及系统性红斑狼疮两种二类门特。根据《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执行,二级医院按80%,三级医院按60%,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一个二级医院住院费起付标准400元。若您家人在北京临时住院就医,可拨打0839-660003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政策为: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40%。若您家人在北京市长期居住,可通过微信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APP等申请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也可以持身份证明资料、长期居住证明到窗口办理,办理后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60%(未转诊转院降低10%)。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低保救助对象,在市外发生的二类特殊门诊或住院费用,可持医保结算单、出院证明、社保卡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5月5日16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剑阁县医保0839-6600031。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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