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从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30日:一直在绵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绵阳恒盛通信网络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转到广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8月至今:在广元市购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四川金利通信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截止到2022年2月22日,在当前单位只连续缴费了7个月,我预产期在4月1日,到生产的时候也只买了9个月,可是到7月份才满12个月,请问下这种在发生生育保险相关费用时超期限能报销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吗?经咨询利州区政务中心医保工作人员,生育津贴需要在同一家公司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我想再核实下生育津贴必须在同一家公司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还是不管是否在同一家公司只要连续缴费满12个月就可以享受呢?另外生育医疗费连续缴费6个月享受,我准备在朝天区妇幼保健院或朝天区人民医院生产,我想请问下在这两个医院生产出院时是否可以直接结算报销,另外我是在利州区参保,如果在朝天医院报销是否比例会下降呢?麻烦帮我详细解答下我的问题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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