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 您好!您于2023年04月29日通过市医保局官网信箱咨询的“宫颈癌北京就医报销政策咨询”的来信收悉,现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您家人为农村低保救助对象,已办有恶性肿瘤及系统性红斑狼疮两种二类门特。根据《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执行,二级医院按80%,三级医院按60%,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一个二级医院住院费起付标准400元。若您家人在北京临时住院就医,可拨打0839-660003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政策为: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40%。若您家人在北京市长期居住,可通过微信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APP等申请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也可以持身份证明资料、长期居住证明到窗口办理,办理后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60%(未转诊转院降低10%)。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低保救助对象,在市外发生的二类特殊门诊或住院费用,可持医保结算单、出院证明、社保卡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5月5日16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咨询电话:剑阁县医保0839-6600031。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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