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召开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培训会议
1月13日,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政策培训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淳平主持会议,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待遇保障科负责人寇治军对《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逐条进行解读。
淳平副局长强调,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包含了医疗保障全部政策。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将更多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是对运行20余年职工医保制度的健全完善,对提高参保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医保政策,深刻领会医保政策要义。通过今天的培训,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操作流程,保证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全面正确贯彻实施。要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把参保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要密切关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社情民意,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局汇报 。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参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政策、第三方责任、医疗费报销等方面积极提问,相关人员现场答疑解惑,培训会收到了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