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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海报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 2023-04-18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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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海报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增进社会公众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认知,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拟对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海报制作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就采购内容进行报价(采购内容及供应商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一、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17:00

地点: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医基金监管科

联系人:杨一丹 联系方式:0839-3260403

二、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税费(如涉及)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报价时供应商应就以上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报价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起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一、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为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制作(户外写真材料),尺寸为38cm*53cm,数量不少于1万份。

二、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4.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具有承办党政机关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资金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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