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规〔2022〕11号),拟定了2023年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9-3322670,电子邮箱:sybj_jzk3322670@163.com)
附件:
1. 广元市2023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增方案
(征求意见稿)
2. 广元市2023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减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