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要求,2月1日需停用“中药熏洗治疗”“中药熏洗治疗(局部)”“中药熏洗治疗(半身)”“中药熏洗治疗(全身)”“中药蒸汽浴治疗”“中药蒸汽浴治疗(每次30分钟,超过30分钟加收)”“中药熏药治疗”等7个项目,经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申报,拟新增“中医熏洗”项目,我局按程序开展了中医熏洗项目定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元市医疗保障局,需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0839-3322670,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翠云路199号。)
附件:广元市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广元市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征求意见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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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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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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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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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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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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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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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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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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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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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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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以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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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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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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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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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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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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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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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开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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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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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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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熏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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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产出:由医务人员选用制备好的药 卷、药香或其他材料,点燃后直接用烟 熏烤或蒸汽的形式,作用在患者身体某 特定部位,以发挥疏通经络、促进药物 吸收等各类作用。价格构成:所定价格 涵盖局部清洁,药物调配,处理用物所 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含 设备投入及维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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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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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限收费 两次;0-6 周岁儿童加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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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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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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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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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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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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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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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0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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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熏洗(0-6 周岁儿童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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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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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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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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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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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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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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