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助力“三医”联动改革,青川县严格落实药械集采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扎实开展第五批药械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
夯实工作基础,精心组织。深入谋划,制定《第五批药械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方案》,系统安排考核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考核工作。强化工作力量,抽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业务骨干2人协助考核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考核工作。

树立鲜明导向,突出差异。分层考核,首先进行片区定点医疗机构集中考核,筛选出符合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再组织人员深入定点医疗机构逐项考评,开展线下评分,确保结余留用政策发挥出精准激励、定向激励作用,持续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落实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主动性。

对照考核标准,精细核算。综合考核,对照《广元市落实国家组织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合同期内约定采购量执行、合理控制药械费用、“三流合一”平台运行等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量化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为后期合理分配结余留用资金打好基础。
下一步,青川县医疗保障局将组织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结余留用数据,严格审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足额兑现结余留用资金。同时,加强政策培训,业务指导,提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