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服务保障,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稳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切实发挥好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2024年第一季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开展医疗救助7021人次,其中联网结算6095人次,手工结算926人次,支付救助资金355.82万元,极大程度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经济负担。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区乡村振兴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和医保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及时接收推送的预警名单。加强信息动态管理,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2024年第一季度,向区乡村振兴局推送防返贫动态监测风险数据214条,收到乡村振兴局推送的相关特殊人员动态调整信息10余人次。
三是强化监督监管,规范救助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业务流程,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目标,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缩短时限、减证便民,规范医疗救助业务办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救助资金管理发放,坚持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阳光操作,让医疗救助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