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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公布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24-06-06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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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保中心发〔20247

 

 

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公布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广府规〔2022〕2号)精神,结合省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90220元。现将我市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通知如下。

一、“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缴费基数确定。“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缴费基数下限2023年省平工资的80%(保留整数)、上限为实际工资     

二、“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缴费基数确定。“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缴费基数下限2023年省平工资的80%(保留整数)、上限为实际工资  

此标准从202461日起执行,至下次标准公布后终止执行。

 

 

 

广元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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