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典型案件曝光(140例)
一、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存在参保患者使用家属居民医保卡报销门诊统筹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89.33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89.33元,并处失约金40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9.3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000已全部上缴。
二、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存在参保患者使用家属居民医保卡报销门诊统筹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9.4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9.45元,并处失约金10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4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000已全部上缴。
三、旺苍红城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红城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499.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499.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99.2元已全部追回。
四、旺苍县大德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大德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90.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90.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90.4元已全部追回。
五、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19.3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19.3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19.35元已全部追回。
六、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0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0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00元已全部追回。
七、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8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8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80元已全部追回。
八、旺苍永康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永康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5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5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50元已全部追回。
九、旺苍县张华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张华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3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3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32元已全部追回。
十、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86.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86.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86.4元已全部追回。
十一、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6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6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5元已全部追回。
十二、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9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9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92元已全部追回。
十三、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9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9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0元已全部追回。
十四、旺苍县普济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普济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49.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49.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9.4元已全部追回。
十五、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0元已全部追回。
十六、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0元已全部追回。
十七、旺苍县双汇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双汇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0元已全部追回。
十八、旺苍县檬子乡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檬子乡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55.99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55.99元,并处违约金7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5.9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7元已全部上缴。
十九、广旺矿区赵家坝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广旺矿区赵家坝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33.6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33.65元,并处违约金7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3.6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旺苍县天星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天星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13.5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13.58元,并处违约金6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3.5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64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一、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06.3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06.36元,并处违约金6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6.3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62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二、广旺矿区代池坝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广旺矿区代池坝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97.7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97.72元,并处违约金5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7.7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9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三、旺苍县九龙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九龙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69.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69.4元,并处违约金5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9.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1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四、旺苍仁康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仁康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67.5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67.52元,并处违约金5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7.5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五、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9.7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19.72元,并处违约金3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9.7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6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六、旺苍县米仓山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米仓山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2.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2.3元,并处违约金3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2.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1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七、旺苍县龙凤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龙凤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91.6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91.66元,并处违约金2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1.6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7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八、旺苍县双汇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双汇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5.0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5.08元,并处违约金2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5.0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九、旺苍康桥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康桥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2.97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2.97元,并处违约金1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2.9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3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3.8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3.83元,处违约金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8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一、旺苍县盐河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县盐河镇卫生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的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基金结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门特认定病种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5.1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5.12元,并处违约金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1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二、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372.1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372.1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72.1元已全部追回。
三十三、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67.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167.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67.5元已全部追回。
三十四、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553.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553.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53.5元已全部追回。
三十五、旺苍县龙凤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龙凤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14.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114.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14.5元已全部追回。
三十六、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23.6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23.6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23.64元已全部追回。
三十七、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99.2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99.2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99.26元已全部追回。
三十八、广旺矿区代池坝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旺矿区代池坝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元已全部追回。
三十九、旺苍弘发医院有限公司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弘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0.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0.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0.4元已全部追回。
四十、旺苍康桥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康桥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2.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2.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4元已全部追回。
四十一、旺苍友辰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友辰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62.5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62.55元,并处失约金76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2.5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763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二、旺苍青林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青林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57.1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57.16元,并处失约金25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7.1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57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三、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黄洋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1.1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1.18元,并处失约金5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1.1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1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四、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9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9元,并处失约金4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9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9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五、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0元,并处失约金4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0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六、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三江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0.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0.8元,并处失约金3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1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七、旺苍县普济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普济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0元,并处失约金3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八、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0元,并处失约金2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0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九、旺苍君康大药房中医坐堂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56.99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56.99元,并处失约金51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6.99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14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旺苍杨彦英中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杨彦英中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6元,并处失约金3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2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一、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44.2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44.28元,并处失约金88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44.2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889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二、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81.2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81.2元,并处失约金56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1.2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62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三、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德寿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德寿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84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84元,并处失约金36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68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四、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源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源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77.31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77.31元,并处失约金35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7.3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55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五、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紫瑞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紫瑞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73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73元,并处失约金34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46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六、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彩虹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彩虹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22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22元,并处失约金24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2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44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七、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益胜春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益胜春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84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84元,并处失约金16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8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八、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德众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德众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84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84元,并处失约金16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8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九、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园一号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园一号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8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80元,并处失约金16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0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6.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6.8元,并处失约金15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54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一、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生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生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6元,并处失约金15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52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二、四川省广元煌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西凤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煌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西凤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2.9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2.96元,并处失约金14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2.9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46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三、旺苍君康大药房木门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木门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3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63元,并处失约金12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26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四、旺苍县希成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希成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60元,并处失约金12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20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五、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城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城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5元,并处失约金7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70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六、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兴源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兴源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0元,并处失约金6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60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七、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城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城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8.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8.8元,并处失约金5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8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八、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美好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美好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8元,并处失约金5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6元已全部上缴。
六十九、四川省广元煌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帝景湾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煌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帝景湾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7.8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7.85元,并处失约金5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8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6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6元,并处失约金5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2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一、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旺苍新华二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旺苍新华二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3.84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3.84元,并处失约金4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8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二、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灵芝堂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灵芝堂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2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2元,并处失约金4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4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三、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文昌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文昌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8元,并处失约金3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6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四、四川益寿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益寿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5元,并处失约金3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五、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5元,并处失约金3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六、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川百姓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川百姓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5元,并处失约金3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七、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信达平价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信达平价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元,并处失约金1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4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八、旺苍县好药师众森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好药师众森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超性别限定的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6元,并处失约金1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2元已全部上缴。
七十九、旺苍县中医医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中医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059.1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059.1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59.1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旺苍县妇幼保健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妇幼保健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5.61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15.61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5.61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一、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二、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1.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1.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6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三、旺苍县大德镇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大德镇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7.0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7.0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08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四、旺苍县弘发医院有限公司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弘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五、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09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1.09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09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六、旺苍县益元中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益元中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45.07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45.07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5.07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七、旺苍健安堂中医(综合)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健安堂中医(综合)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6.37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6.37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37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八、旺苍君康大药房中医坐堂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84.0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84.03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84.03元已全部追回。
八十九、旺苍胡建中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胡建中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54.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54.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4.8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旺苍昝绍之中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昝绍之中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81.6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81.6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1.65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一、旺苍保康富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保康富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51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51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1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二、旺苍县金瑞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金瑞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06.5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606.5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06.54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三、旺苍杨彦英中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杨彦英中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8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四、旺苍袁琦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袁琦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77.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77.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7.2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五、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健诚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健诚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32.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32.3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2.3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六、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32.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32.3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2.3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七、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彩虹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彩虹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7.1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7.1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7.1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八、旺苍君康大药房木门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木门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4.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4.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4.4元已全部追回。
九十九、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川百姓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川百姓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9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9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0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5.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5.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5.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一、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灵芝堂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灵芝堂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6.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66.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6.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二、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6.9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6.9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9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三、旺苍县好药师众森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好药师众森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6.9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6.9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9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四、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旺苍新华二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旺苍新华二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5.0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5.0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0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五、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河镇一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河镇一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2.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2.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2.4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六、四川省广元煌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西凤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煌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西凤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1.8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1.8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8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七、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源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源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1.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1.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5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八、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生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生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8.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8.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8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零九、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东河长春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东河长春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1.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1.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德寿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德寿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8.9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8.9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9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一、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川永康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川永康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6.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6.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2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二、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美好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美好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4.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4.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4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三、旺苍君康大药房普济二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普济二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3.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3.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5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四、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县紫金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县紫金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8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五、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黄洋镇尹波南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黄洋镇尹波南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8.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8.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5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六、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18.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18.5元,并处失约金9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8.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96元已全部上缴。
一百一十七、旺苍县益元中医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益元中医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77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77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7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八、旺苍张文军诊所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张文军诊所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97.49元。依据《旺苍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97.49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97.49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一十九、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美好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美好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9.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9.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8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兴旺路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兴旺路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1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1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1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一、旺苍君康大药房车站便民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车站便民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0.9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0.93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93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二、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源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市一九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源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3.31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3.31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31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三、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润年堂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润年堂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5.2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5.2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25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四、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河镇济民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河镇济民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3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五、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凰梁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凰梁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6.9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6.9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6.9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六、广元市瑞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通便民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市瑞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通便民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74.5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74.5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4.55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七、旺苍县好药师众森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好药师众森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97.0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97.0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7.02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八、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济民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济民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2.3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12.3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2.35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二十九、旺苍县昇祥济民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昇祥济民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40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40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0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红星南路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芝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红星南路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55.16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55.16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5.16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一、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惠康堂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惠康堂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25.09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25.09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5.09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二、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东河长春药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东河长春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409.64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409.64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09.64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三、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弘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10.0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10.03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10.03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四、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十八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广元市恒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旺苍十八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022.2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022.2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22.28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五、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百康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百康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74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743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43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六、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城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城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925.03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925.03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25.03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七、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白水众生大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旺苍县白水众生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772.17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772.17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72.17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八、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百康药房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2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县康尔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百康药房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将已死亡人员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732.92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1732.92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32.92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三十九、旺苍君康大药房三江六谷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三江六谷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72.8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272.8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2.8元已全部追回。
一百四十、旺苍君康大药房木门店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对旺苍君康大药房木门店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药店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将超限定性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575元。依据《旺苍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旺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出协议处理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违约使用的医保基金575元;2.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75元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