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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日期: 2022-01-28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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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为切实提高我市医保待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2022年2月1日起,我市将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提高了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政策调整前,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65%、其他二级医院70%;三级甲等综合医院50%、其他三级医院55%。政策调整后住院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以参保患者在广元市中心医院住院为例,如住院总费用中政策范围内花费10000元,实际符合报账金额为8900元(除去起付线1100元),按原政策可报销4450元,政策调整后可报销5340元。

此外,本次政策调整还提高了单行支付药品报销标准,明确了医院等级变更的医保管理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医保措施,取消了特殊项目限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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