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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 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量:1880 发布时间: 2022-05-30 字体: [ ]


广元市医疗保障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

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7号)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经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单人单检价格不得超过16元/人次;多人混采检测价格不得超过3.5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抗原检测项目价格不超过2元/人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不超过6元/人次。
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项目价格均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上浮。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学检测实验室等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为临时价格政策,有效期至疫情结束或依法应当废止之日止。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市级相关部门。

附件:广元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表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广元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元)

计价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

CLAE8000-LS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次

16

不区分检验方法

甲类

CLAE8000-LS01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混合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次

3.5

不区分检验方法。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

甲类

250403088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

指采集样本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所定价格涵盖样本采集、处理、保存、检测、出具报告、数据存储、废弃物处理等步骤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

人次

2

1.适用范围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总费用不超过6元/人次。

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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