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
问: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
答:(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和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联系电话:0839-3265706)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市自然资源局党委按照市委规定设置。(联系电话:0839-3267015)
(三)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业务培训。(联系电话:0839-3265357)
(四)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
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和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和市本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联系电话:0839-3269825)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审计科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及市本级相应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及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联系电话:0839-3262272)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联系电话:0839-3267578)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市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联系电话:0839-3264879)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及管理规定。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联系电话:0839-3264879)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1089)
(十)规划管理科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指导;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实施管理;负责规划执法监督的业务指导;承担广元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839-3265250)
(十一)耕地保护监督科
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市本级征地拆迁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联系电话:0839-3371592)
(十二)矿产资源管理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拟订全市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和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统计和成果统计,监督管理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行为。承担市级发证的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探矿权、釆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釆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联系电话:0839-3265195)
(十三)地质灾害防治科
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839-3261295)
(十四)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承担全市基础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应急测绘保障和地图管理等工作。承担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承担测绘成果及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和保密安全监管。承担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和建设工程验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联系电话:0839-3261380)
(十五)督察信访科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配合国家、省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效能、行风政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重大信访事项。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维稳工作的协调处置。分析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情况。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联系电话:0839-3263625)
(十六)财务与资金运用科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釆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市本级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联系电话:0839-3261071)
(十七)人事科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事务。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联系电话:0839-3265072)
(十八)三江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三江新区范围内(涉及利州区、昭化区、广元经济开发区)的土地报征、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和矿权出让、项目用地审核审查和报批、土地动态巡查管控和执法监察等工作。(科长:刘文林;联系电话:0839-3356055)
(十九)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贯彻执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受理经办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做好数据的整理、备份、依法对外查询工作,并与市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县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主任:李祚;联系电话:0839-3322089)
(二十)广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1.拟订执法监察规定;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5.负责国土资源动态巡查;6.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联系电话:0839-3370050)
(二十一)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为国土整治、地质环境保护提供宏观决策依据。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评价 预测 预报 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及开展建设性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联系电话:0839-3264127)
(二十二)广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负责全市土地的规划、设计、认证和立项材料的组织上报工作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咨询服务和建设项目用地与预审评价工作 提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面积复核和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实施市本级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必须完成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联系电话:0839-3263284)
(二十三)广元市地籍地政事务所
负责地籍、地形、宗地测量 用地范围勘测定界及出具勘测技术报告书。(联系电话:0839-3261092)
(二十四)广元市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履行土地储备职能 拟定和实施储备计划提供供地地块 管理土地交易市场及办理交易事务。(联系电话:0839-3269228)
(二十五)广元市国土资源信息和档案管理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2、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的管理;3、指导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4、负责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5、负责市本级计算机的维护和管理;6、负责市本级档案的组卷和管理;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39-3261387)
(二十六)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分局
负责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0839-350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