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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2008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能补交吗 写信时间 2013-04-11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由于农电体制原因,2003-2008年单位未为我们交纳住房公积金,现在能补交吗?
回复内容 您好: 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为职工补缴以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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