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朝: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中心青川管理部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以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所需资料有: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同一套住房提取公积金后不得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的来信!青川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839-7205955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38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91号 蜀ICP备09026795号-1
业务咨询电话:0839-3309842(贷款) 0839-3316957(归集、提取) 工作联系电话:0839-3308640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