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朱丽)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04 分享:

 

 

朱丽(身份证号码:5108**********910720183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 刘帅(身份证号码:5108**********4519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上海路东侧正黄·金域香江31-8-1住宅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4288号,建筑面积114.6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98平方米,转移登记为朱丽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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