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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远发展。为有效维护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现公布6起土地矿产违法典型案件。
案例1: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案
2023年9月,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冷水鱼养殖项目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2024年3月,该联合社将备案的生产辅助设施房屋用于观光游客餐饮和棋牌活动,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于2024年6月对该联合社立案调查, 8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合作社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地上建构筑物2366平方米,并处罚款13.434万元。该联合社于2024年8月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朝天区纪委监委机关对该项目违法用地责任人、属地乡镇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3人受到党纪处分、3人受到政务处分。
警示教育意义: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设施农业用地要符合相关使用规定,农地农用,禁止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从事与农业生产无关的活动。
案例2: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2023年11月,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剑阁县开封镇、义兴镇、武连镇辖区实施广元市剑阁县某风电项目。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对该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7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处罚款43.20万元。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警示教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任何个人和单位实施建设行为均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
案例3:广元市昭化区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2024年6月,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在巡查中发现,广元市昭化区某公司擅自临时占用王家镇、磨滩镇集体土地用于弃土、制梁和碎石加工。同月,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对广元市昭化区某公司立案调查,并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5744.08平方米,处罚款170.0332万元。广元市昭化区某公司已于2024年7月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警示教育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需经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案例4:旺苍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越界采矿案
2024年2月,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发现旺苍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在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涉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2月立案调查。7月,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3.5万吨灰岩矿,0.08万吨方解石,处罚款9.5万元。旺苍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7月,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将旺苍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于2024年12月将该案件移送至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警示教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矿业权人应当在批准的矿权范围内进行开采活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5: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场平过程中非法采矿案
2024年4月,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白龙社区实施某项目场地平整,在场平过程中产生了部分砂石。2024年6月,该公司授意运输驾驶员王某将砂石销售变现,以抵扣王某等人的运输费用,共获得违法所得2.1266万元。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立案调查,2024年7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1266万元,并处罚款1.0207万元。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警示教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的要求,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经批准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等建设项目,应按照节约集约原则动用砂石,在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上述自用仍有剩余的砂石料,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案例6:广元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修建防火通道为名非法采矿案
2022年7月,广元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在利州区荣山镇高坑村修建防火通道过程中,擅自在审批的防火通道范围外开采灰岩和石灰石,非法开采矿产品9.3214万吨,价值90.7326万元,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2024年7月,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同月对该案件立案侦查。
警示教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工程建设必需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禁止以实施工程项目为名在工程范围外开采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