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何建明)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07 分享:

何建明(身份证号码:5108**********001320181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何荣光(身份证号码:5108**********001X)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进修路3号公安局宿舍21-3-2(住宅一套),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5030号,建筑面积74.9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4462号,土地分摊面积11.31平方米,转移登记为何建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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