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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自然建设的领导。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实抓好“关键少数”和干部职工学法,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制定《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行动自觉,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今年以来,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党组会会前学法8次。三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研究各项工作的计划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统筹全市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2024年全市法治自然建设工作要点》《广元市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广元市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10余次,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培训2期。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4年开展合法性审查20次、公平竞争审查11次,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开展涉剑门蜀道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二是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印发8件、以市自然资源局名义印发12件,未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形。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33次、局务会21次,集体研究决策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预算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地灾资金分配、案件处罚决定等重大事项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2024年1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诉讼工作,强化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五是严格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2024年,累计向社会各界公布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矿产管理、地灾预警等自然资源信息2407条,政府信息公开率100%。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及时调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其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九大项205个具体行政权力事项。二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严格对标对表,落实监管责任。三是推进“互联网+”,完善便民举措,扎实推进“全市通办”“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五统一”建设,全年累计办理“全市通办”业务204件、“全程网办”业务328件、商品房分户“一次办”11467件、二手房过户“一次办”4205件、夫妻财产约定过户“一次办”76件、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次办”5127件、查(解)封登记“一次办”1439件。四是积极参与配合《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黄泽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立法等各类座谈会、研讨会10余次,充分发挥了自然资源部门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过程中的作用。五是全面审查2007年以来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害市场准入和退出的规范性文件18件。六是组建工作专班,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全力解决企业家恳谈会和营商环境“背靠背”评价反馈问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对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处罚、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开展案卷交叉评查工作,交叉评查案卷40宗,均为合格案卷。市级集中评查案卷18宗,推荐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集中评查案卷1宗。三是认真实施《广元市自然资源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四是狠抓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案件72件。深入开展全市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广元市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累计排查出问题694个,已完成整改531个,整改率76.51%。五是深化“两法衔接”,会同市公安局印发《广元市守护耕地安全“金风”行动工作方案》,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转发《省一级自然资源部门督察执法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六是完成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工作,及时办理调离执法岗位、退休干部执法证件注销工作。七是开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10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件。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纠错率较高。二是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时间跨度长、政策变化快,依法处理遗留问题难度较大。三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方式和治理手段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争议案件发现问题反馈机制的作用,通过行政案件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加强新《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适应新法在复议范围、程序、期限等方面的新变化,让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全链条置于法律规范之下,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
(三)切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支撑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强化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学习、普法等工作实践和联系,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