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四川省政务服务学会关于《政务之窗》第三、四期征稿的通知>信息详情>
四川省政务服务学会关于《政务之窗》第三、四期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20 11:41
来源:市政务中心
浏览量:
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学会,省中心各部门窗口:
在广大读者的大力支持与厚爱下,《政务之窗》已出刊两期,在此以示衷心感谢。为更好的服务于全省政务服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其交流平台的作用,丰富办刊内容,拟向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学会,省中心各部门窗口征集相关稿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的通知》(川委厅〔2013〕32号)及《中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印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川府办党组〔2013〕27号)要求,《政务之窗》拟于今年第三期起,开辟《密切联系群众》专栏。欢迎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及省中心各部门窗口踊跃投稿,介绍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部门窗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务实举措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并联审批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为推动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3〕17号)要求,做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透并联审批,《政务之窗》拟在今年第三、四期继续开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并联审批》专栏,请省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组织专人研究总结其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并联审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创新做法及成效,积极向《政务之窗》投稿。
(三)加强政务服务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为展示宣传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工作者为民服务、亲切服务的风采以及本地区社会经济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请提供相关图片:1. 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外观图片;2.窗口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服务、与群众交流的场景图片;3.具有本地特色的自然风光、建筑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新貌的图片。
二、征稿要求
(一)文字征稿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见解深刻,联系实际,事例详实,原作原创。
2.题目自拟,4000字以内为宜。
3.稿件均使用电子版。
(二)图片征稿
图片色彩鲜明、清晰,多角度拍摄,全方位展示。
(三)征稿截止时间
1.第三期征稿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23日。
2.第四期征稿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22日。
三、投稿方式
1.投稿至邮箱:sczwfwxhtg@163.com。
2.编辑部联系电话:028-86933723、86910216。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