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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9 14:28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分享: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制度》的通知


利州区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部门(单位)窗口,有关科室,咨询导办组:

经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9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持续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营造规范、标准、便利、整洁的办公环境和工作氛围,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规程(试行)》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大厅环境管理、秩序管理、物品管理、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空间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  中心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分类落实相关管理工作,各入驻部门窗口、咨询导办组、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环境管理

第四条  综合科负责监督管理环境卫生,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窗口办公区桌面和后台办公区域卫生,物业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包括宣传设施、公共设施)。

第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后或为群众办完事后,桌面物品须收拾整齐,将桌面卫生打扫干净,非涉密废纸装入垃圾桶。保洁人员每日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卫生清理,并实时维护,确保地面干净整洁,门窗干净。

第六条  政务中心内禁止进食进餐,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清新。

第三章  秩序管理

第七条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如遇服务对象数量剧增或秩序不可控时,应通知物业增配安保力量或求助警力。

第八条  根据窗口布局配置取号机,配置咨询导办人员协助、引导服务对象有序取号。

第九条  窗口工作人员按叫号顺序依次提供服务。

第十条  对等候事项办理的服务对象,引导其在一米线外排队等候,或引导至休息区等待。

第十一条  针对烦躁、情绪激动和特殊服务对象,及时安抚、引导和协调问题解决。

第十二条  主动做好现场其他服务对象问题咨询、填表辅导、帮办导办等,确保服务对象有序办事。

第十三条  符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情形,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处置。

第四章  物品管理

第十四条  公用物品入库、出库和发出均应进行登记,日常公用物品配置数量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被移动或被消耗的物品,应做好登记并安排专人负责归位或补齐,物业公司做好公用物品的定位摆放、规范整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办公物品按要求定位摆放,资料码放整齐;保持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电话机、叫号器等办公设备干净整洁;电源线路及联机线要束缚齐整美观;各类印章、印泥、计算器等办公物品应存放于抽屉内;办公桌以窗口显示终端为基准对齐对正,窗口桌面除摆放打印机、电话等与工作相关的设备和文件资料外,禁止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窗口柜面只摆放评价仪、示范岗位牌和绿植,评价仪正对群众,向上倾角30度摆放,绿植位于两个评价仪正中。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座位时,负责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散乱或被移动的物品整理归位,保持办公桌椅摆放整齐。大厅巡逻保安人员负责实时将群众接待椅复位。

第十六条  私人物品存放于大理石台内侧最下面或更衣柜里,不得在办公区域随意摆放。存放私人物品的更衣柜或抽屉应合理分类,整洁有序。

第十七条  遗失物品统一由一楼咨询导办总台负责管理,建立登记认领台账。对重要的遗失物品可采用厅内广播、互联网发布等形式公告。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类别。现场管理的文档包括业务资料(含申报材料、证照批文、表格单据等)、文件资料(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公文、资料)、宣传资料(办事指南、样本样表、公告通知等)。

第十九条  整理。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整理现场档案资料,做到一事一规整,并入夹入柜。定期整理纸质和电子文档,及时清理无用文档,替换有更新内容的文档。

第二十条  存放。纸质档案应分类定位放置于资料柜、抽屉、文件盒内等,摆放整齐、标识明晰,电子资料应及时备份,不应存放于计算机系统盘内,相关数据应及时归集到政务服务平台。

第二十一条  流转。窗口办件相关资料应实行专人管理,资料较少或无法及时移交本单位时,应将相关资料存入后台办公室,禁止将办件资料长期滞留到窗口公共区域内。每月至少流转一次档案,及时将相关资料转移或存入本单位档案室自行保存。

第六章  设施设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不得随意在墙面、窗口台面、大厅过道粘贴和摆放临时性宣传资料、公示公告、易拉宝等,确有需要,报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后,由网管科统筹,通过LED可视化宣传屏、触摸屏、电子悬挂显示屏等宣传公示。

第二十三条  应按照“按需配置、布局合理”原则,配备服务设施(等候休闲椅、填表桌台、意见评价箱、饮水机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通道、轮椅、第三卫生间设施等)、绿化设施(绿植、盆栽)、办公设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等)、保障设备(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应急设备(急救药箱、消防器材等)、便民设备(老花镜、充电器等),定期开展设施设备检查维护,确保功能正常。

第二十四条  网管科定时检查各楼层取号机、评价仪、查询机、LED显示屏、网办区自助电脑等,确保电子设备运行正常。各楼层咨询导办人员协同做好设备检查、报修工作。窗口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调整、插拔网络设施设备,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网管科处理。所有办公电脑统一屏保,非国产电脑应卸载360系列软件,严禁安装游戏和盗版软件。

第七章  空间管理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原则,设置窗口服务区、咨询导办区、阅读休闲区、自助网办区、信息公开区、其他功能区(办事等候区、卫生间、母婴室)。

第二十六条  大厅自助区域、自助设备,由配备单位首席事务代表负责日常检查、报修,确保所有自助设备运行正常。阅读休闲区、自助网办区、信息公开区、其他功能区由物业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窗口服务区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咨询导办区由咨询导办人员维护。

第八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物业公司负责所有区域的安全治安管理,做好强电、弱电、大功率电器检修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范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物业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达标;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包含群体安全、非法聚会、地震疏散等。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C区一楼办事大厅由利州区行政审批局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23年7月20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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