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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4:16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分享:

广政公函〔2023〕30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入驻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各科(股)室:

现将《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3726



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应急行为,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法》《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中心实际, 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遵循“以人为本群防群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划依靠科学资源整合协同应对”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到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及时化解,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任组长,是应急管理和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分管领导是应急管理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各科股)室负责人、各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及物业管理公司现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实施应急管理和处置,是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负责综合协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2.研究部署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组织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积极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处置方案和措施;

5.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7.组织开展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领导小组下设处置组、信息组、疏散组、救护组4个小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处置组:对事故进行现场处置,在事故发生时视情况迅速关闭电源等电气设备,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协助专业救灾人员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科牵头负责,各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物业管理公司保安人员配合。

信息组:适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和报告情况。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负责。

疏散组:在各楼层指定位置引导人员疏散,告知有关逃生方面的知识并对需要帮助的人员进行救援。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科牵头负责,各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物业管理公司保安、保洁人员配合。

救护组: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对负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护等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管科牵头负责,各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和物业管理公司保安人员配合。

四、监测与预警

(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对工作区域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监控。

(二)依托办事窗口、保安、综合科巡逻巡查等方式,加强监测监控,建立突发事件收集、分析、报送、报告体系。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突发事件4个级别从高到低,依次用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表示。

(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准确地分别向市政府区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发布、调整和解除一般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涉及较大以上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四)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个窗口单位通知等方式进行。

五、信息报告及先期处置

(一)严格按照广元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应急处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紧急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等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信息报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在事件发生后须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在事发后30分钟内,须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事件概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尚未完全掌握情况的,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报告初步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涉及秘密的,按国家有关保密制度执行。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按规定进行报告。对政务服务中心引发的或是主体是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要迅速派出负责人到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响应措施。

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安全事故

1.一般火灾

(1)火情所在部位发现人员立即就近利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相关部门兼职消防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协助扑救,同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发动中心工作人员在保障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楼内消防设施迅速展开事故初期的灭火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物业人员负责迅速切断电源,确保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转。如火情蔓延难以扑救,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求援。

(3)处置组负责火灾后受损设施、设备的统计和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4)信息组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5)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报告,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重大火灾

发生重大火灾,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1)火情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大声呼叫其他人拨打119报警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2)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灭火救灾命令,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指定位置,组织现场指挥。

(3)物业公司负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疏散组负责打开所有安全通道,通过广播向中心各楼层全体人员发出报警疏散信号,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有序撤离,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

(4)现场有人受伤或安全受到威胁,救护组立即拨打120电话求救,同时开展现场急救工作。

(5)消防部门赶到后,处置组成员协助消防部门积极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当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立即从安全通道撤离政务服务中心。

(6)当确认火已熄灭,物业公司立即安排人员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安排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信息组要详细记录火灾发生时间、地点、火情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7)处置组负责火灾后受损设施、设备的统计和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8)信息组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9)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报告,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火灾应急预案作业流程


(二)地震灾害

1.一般性或较大性地震灾害

(1)地震发生时,物业公司立即将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组长。各窗口负责人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因人员撤离导致踩踏等二次事故的发生。

(2)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政府启动的Ⅲ级、Ⅱ级应急响应,及时进入相应位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同时,迅速组织力量安置受灾人员。如有人在地震中受伤,立即拨打120求救。

(3)信息组保持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部门、民政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地震平息后,处置组组织人员对中心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尽快恢复工作秩序。

(5)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认真总结处置经验。

2.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1)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发布抗震救灾命令,小组成员根据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疏散组组织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经安全通道撤出办公楼,转移至安全空旷区域,防止强余震造成人员伤亡。

(2)各窗口负责人、物业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救,对需要救治的人员进行现场救助,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并协助医疗卫生部门抢救伤病员。

(3)处置组负责通信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保证指挥通信畅通。

(4)信息组负责事件记载及灾情的收集和上报,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

(5)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以及救灾物资的申领、存放、发放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6)救援工作完成后,要确保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干部职工情绪稳定且得到妥善安置,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7)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认真总结处置经验。

(三)暴力恐怖事件

1.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在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迅速开展指挥行动。

2.综合科迅速安排物业公司安保人员携带钢叉、脚叉、催泪喷雾器等装备赶往现场,控制局面,疏散人员,组织撤离,对现场周边地区实施交通管制,等待公安、消防、卫生救援。

3.公安、消防、卫生救援力量到达后,对制造爆炸、放火等破坏活动的,要组织好排爆、灭火工作,防止危害加重;对绑架、挟持的,要积极开展解救工作,确保被侵害目标安全;对投毒、施放毒气的,要设置警戒区,快速、有序疏散群众;对进行暴力袭击的,要动用一定武装力量,坚决予以遏制;对其他恐怖事件采取相应对策,控制事态。

4.协助公安特巡警大队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周边的治安防控力度,严防恐怖分子进行新一轮和连环式恐怖袭击。

5.待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消除公众恐慌,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故

1.当食堂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时,食堂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所有人员停止就餐,进行观察。对已发现中毒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盐水催吐、泻药导泻、食醋或牛奶解毒)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食堂管理员迅速将事故情况汇报给领导小组组长。

2.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救援。救护组协助医护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于食用同类食物但未发生异常情况人员,应通知其注意观察自身身体状况,必要时送医院检查救治。

3.食堂管理员配合有关部门对当天所有食物进行封存、抽样检查,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领导小组。

4.食堂管理员对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增强食堂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食品原材料的准入。

5.综合科、物业公司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恶性集体上访事件

1.凡发生冲击、打砸等严重威胁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的集体性上访行为,保安人员应立即报告给领导小组并拨打110报警,并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过激行为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确认事件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明确上访人数、基本情况,维持秩序,将上访者引领至办公室就座。待上访者情绪相对稳定后,了解其上访事由、需求,并积极做好解释劝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现场有人受伤或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救护组应立即拨打120求救,并开展现场急救工作。

3.配合110接警人员掌握现场情况,维持秩序。

4.处置组安排中心监控人员根据监控资料,有针对性地重点取证,为警方提供相应证据。

5.对于在事故中受到惊吓的人员,救护组应安排专人进行安抚,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

6.领导小组认真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六)防洪抢险

1.突降暴雨

(1)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检查大楼所有门窗是否关闭严实,有无渗水、漏水现象。重点查看地下室排污水泵是否正常运行,同时排查楼顶下水管道是否畅通,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及时排除。

(2)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随时巡查降雨和排水情况,并安排人员准备沙袋等防洪抢险物资,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设施设备及人员财产安全。

(3)物业公司现场所有人员(现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保安、保洁员、接待员)随时待命,不得外出,保持电话畅通,时刻准备投入抢险。

2.暴雨成灾,地下停车场被淹

(1)物业公司值班人员发现险情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同时组织其他值班人员进行抢险。

(2)物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立即切断大楼供电,马上启动地下防洪排污泵进行抽水,必要时将政务服务中心地下室和一楼重要设施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3)各窗口首席事务代表时刻注意灾情,组织人员保护好本单位重要文件资料,并随时准备配合物业公司投入抢险。

(4)洪水退却后,物业公司现场负责人安排工程技术人员马上对大楼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安排保洁、保安人员迅速清除防洪设施,对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防止疾病传播,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七、应急保障

(一)救援队伍保障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物业管理公司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应急抢险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单位及物业保安工作人员组成,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性事件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财务科要及时将经费支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纪检监察对应急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

(三)物资保障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工作,特殊应急物资安排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性和可使用性;应急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应急处置中违反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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