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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
发布时间:2013-04-25 20:01
来源:市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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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就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地方创制性立法。 近日,广元市政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了《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出发,总结我省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果,较好地体现了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精神和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二是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各类网站、移动电视、手机等媒体的作用,提高《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大力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对《条例》内容的培训。通过短期培训、讲座、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和政务服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和条文基本含义,使各部门政务服务首席代表、工作人员全面系统了解和掌握《条例》的主要精神,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逐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与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3〕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