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63号提案办理的复函
民盟广元市委:
您委在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基层扩权赋能更好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63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细化管理服务,加强运行保障方面
(一)配齐设施设备。建成14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综合受理、分类审批”服务模式,结合工作实际设置2-4个综合窗口,科学划分自助服务、综合服务等功能区,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常用设施设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线下服务站点、线上服务网点均已成熟。
(二)建强服务队伍。持续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县乡行政编制使用率保持在95%左右,乡镇编制使用率保持在98%左右。开展借调乡镇工作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专门通知,对借调人员返岗时间节点和工作交接作出统一安排,近300名乡镇(街道)借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指导各县(区)规范设置乡镇党建办,统筹组织、宣传、统战等党务工作力量。全面深化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开展全市千名村干部进机关跟班学习提能,目前已安排596名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后备力量到涉农县乡机关学习业务。按照干部挂职有关要求,明确要求党委(党组)不得以挂职的形式,安排所管理的干部担任同一党委(党组)管理的其他职务,这方面可采取专题讲座、结对帮带等灵活方式,加强赋权部门和乡镇业务指导、工作交流。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网站、媒体平台、“村村通”广播、走访入户等方式宣传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特色亮点及经验做法,常态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和群众对基层便民服务的知晓率,有关工作经验在省政府网站、省中心网站发布,被四川日报、改革网等媒体宣传。由于本轮机构改革未完全结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宜尚未确定,故针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宜并未进行专项宣传,常规性的执法宣传、执法公开暂由乡镇(街道)统一安排。
二、注重基层所盼,理清权责定位方面
(一)分类分步扩权赋能。指导县(区)按照省级赋权指导目录,深入乡镇(街道)开展调研,结合基层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区位条件等,对承接能力进行评估。充分征求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办事企业群众意见建议,采取“基础+特色”的方式,对省政府先后两批赋权事项差异化赋予乡镇(街道),辖区内保持相对统一,持续扩大“三类镇”等重点乡镇的赋权事项,真正实现“乡镇事情乡镇办、乡镇权力给乡镇”。
(二)确保交接平稳过渡。采取“谁下放、谁保障”和“成熟一项、交接一项”原则,合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县(区)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牵头做好对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设备资金保障,确保乡镇(街道)具备承接能力。过渡期满,由县(区)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签订书面交接书,明确交接内容、交接期限、责任划分等内容,报县(区)委编办和县(区)司法局备案后,正式交由乡镇(街道)承接。
(三)优化运行体制机制。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跟踪了解赋权事项承接运行情况,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财政等相关部门强化经费装备等保障。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权、人事任免建议权、年度考核决定权以及公用经费统筹权,整合派驻力量为乡镇(街道)承接权力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各县(区)均建立健全相关运行机制,并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确保事项“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
(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省级目录调整情况及乡镇(街道)承接运行情况,指导县(区)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等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既满足乡镇急需,又能有效承接。指导县(区)出台乡镇职责准入等系列制度,明确规定县级部门不得随意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和工作任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工作责任“转移甩锅”给乡镇(街道),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方面
(一)联动机制有待完善。经了解,由于以往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加之本轮机构改革尚未完全结束,各县(区)行政执法情况不统一。个别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承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合作七支行政执法队伍职能,但未下沉到乡镇、村;个别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职能不集中,仍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行政执法职能;利州区综合执法局和昭化区综合执法局建立了相应的区、镇联合执法机制,但不涉及村(社区),村(社区)执法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严格按照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积极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从国家级、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认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按照行使层级、目录编码、实施主体、监管对象、检查类别、双随机信息等检查内容,规范编制我市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并纳入平台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学习掌握“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使用,明确工作步骤和要求。全市所有部门均已注册“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但由于该平台为省级统一建设,乡镇(街道)暂无使用账号。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认领监管事项9021项,编制完成9021项检查实施清单,未认领监管事项0项,实现目录清单认领率100%,实施清单填报率100%。
(三)强化党建引领。按照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安排部署,将全面推进村级网格化治理,综合设置基层治理和服务“一张网”,目前,正在利州区围绕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等进行试点探索。下一步将扎实推进试点任务,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网格化制度。
(四)延伸“一网通办”。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到市县乡村,因4.0事项库省级层面正在调整,部分事项暂未上线四川政务服务网。统筹全市自建服务类移动端应用接入“天府通办”分站点—“广圆办”APP,目前接入应用30类共101个,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医疗就诊、公积金、不动产、蜀道英才卡等高频服务,上线运行第一批141个“掌上办”事项,涵盖医疗保障、公积金、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村能办”审批模式,通过建设一套“村能办”系统、配齐一支服务队伍、建设综合型阵地、梳理一张事项清单、编制一本办事指南的“五个一”机制,推广“上门办”“帮代办”“远程办”,实现95%以上的民生事项“不出村”办理,变“村代办”为“村能办”,变“群众跑”为“数据跑”,真正实现了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就近办”。
(联系人:何敏;联系电话:15883506892)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