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拟对基础通信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人: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二、项目名称:基础通信服务。
三、资金预算:16.5万元(报价超过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互联网专线一条:带宽不低于500M,上下行对等,提供不少于1个IPV4公网地址(IPV6根据实际免费提供)。
2.办公座机:66部座机通话服务。
3.维保服务:对1块液晶显示屏(交易中心C区3楼监控室,面积3m*4m=12㎡)进行维护,满足甲方工作需要。
(二)服务要求
1.配属专职客户经理,负责业务咨询、业务办理、故障报修等。提供客户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
2.提供远程和现场网络技术支撑服务。
3.负责对业务配套设备按行业规范工艺要求施工,线路布放整洁美观。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参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中的“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采购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4.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线路及配套设备运维服务。故障首次响应时间:<5分钟;上门处理时间:<15分钟;一般故障恢复时间:<20分钟;重大线路故障:<120分钟。
七、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及截止时间(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A区三楼会议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注: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附件1)。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附件2)。
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注:1.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以上证明文件是对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的依据,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供应商进行报价(附件3),按价格从低到高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采购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最终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不予进入询价环节,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未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将取消本次采购活动,另行组织。
十、合同签订
根据本项目要求询价采购公告及响应文件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三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地 点: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9-5572255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承诺函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公告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报价表
序号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万元) |
1 |
(一)服务内容 1.互联网专线一条:带宽不低于500M,上下行对等,提供不少于1个IPV4公网地址(IPV6根据实际免费提供)。 2.办公座机:66部座机通话服务。 3.维保服务:对1块液晶显示屏(交易中心C区3楼监控室,面积3m*4m=12㎡)进行维护,满足甲方工作需要。 (二)服务要求 1.配属专职客户经理,负责业务咨询、业务办理、故障报修等。 2.提供远程和现场网络技术支撑服务。 3.负责对业务配套设备按行业规范工艺要求施工,线路布放整洁美观。 |
|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装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单独提交,报价即视为对以上内容全部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