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县(区)政务服务工作目标
苍溪县、元坝区、朝天区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县(区)投入使用面积达到省二级标准(不少于3000㎡);软、硬件建设达到省中心各类《规范》要求,大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步。
积极开展示范型便民服务中心创建活动,苍溪县、剑阁县建成比例不低于35%,其余县(区)建成比例不低于45%;示范展示率、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成率和网上展示率分别达到100%;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站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资料齐全。
落实 两集中、两到位 ,部门、项目、人员入驻率达到100%;行政审批事项达到3项及以上的县(区)级部门单设行政审批股;规范办件管理,办件抽查合格率达100%。
落实 三项 制度,提升行政效能,项目入驻率、即办件率、承诺提速率、办理提速率、群众评议满意率等效能指标高于全省县(区)级平均水平;实现无超期办件、无有效投诉、无效能或媒体曝光。
清理、优化三类并联审批项目审批流程;规范使用并联审批软件;做好 项目促进年 项目服务,创新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机制。
电子政务大厅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转正常,可网上预审、受理事项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90%、10%,可网上办理事项不少于两项;迁入新建政务服务大厅时同步开通并规范使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视频监控、并联审批软件系统;门户网站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工作用车落实、领导班子健全;县(区)委、政府把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对县(区)级部门、乡镇的目标考核。
为进一步规范县(区)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及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2012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标准化建设(10分)
1、苍溪县、元坝区、朝天区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步规范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市中心同步。(2分)
2、各县(区)迁入新建政务服务中心的使用面积达到省二级标准(不少于3000㎡);大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3分)
3、新政务服务中心在建筑结构、外观、面积、布局、设施、服务、物业与应急管理等方面均达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标准化要求,在行政审批、办事制度、政务服务、场地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均要达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各类《规范》的要求,并有特色、有创新。(5分)
(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15分)
1、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管理目标明确、制度落实、问责和激励机制健全,标识标牌、场地设施、机构设置、人员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办事指南、管理制度、效能问责等方面均有明确统一的规定,符合规范化要求,并在运行和管理模式上有本县区特色、有创新。(3分)
2、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纳入的服务事项达到省市相关要求的98%以上,并有结合实际开展的 服务三农、发展经济、助残扶贫 等其他利民便民服务事项。各窗、各站均建立有规范的工作明细台账,资料齐全。(5分)
3、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建成率、网上展示率达到100%。示范展示率达到100%。(2分)
4、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苍溪县、剑阁县建成比例不低于35%,其余县(区)建成比例不低于45%;每个县区挤进全市 十佳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站)的单位接近所占比例。(3分)
5、加强对纳入大厅和政务服务集中区的各政务服务分中心的监督指导,做到作息时间、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统一,确保各分中心按照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进行管理。对未纳入政务集中区和大厅的分中心要准确掌握其基本情况、运行情况,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2分)
(三)两集中、两到位(10分)
1、落实 两集中、两到位 工作,归并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审批工作人员,部门、项目入驻率达到100%。行政审批事项达到3项及以上的县(区)级部门单设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股人员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5分)
2、任命窗口首席代表并充分授权,实现 一站式 办理,除现场踏勘、听证等特殊情况外,所有行政审批环节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2分)
3、加强大厅日常监管,规范办件管理,办件抽查合格率达100%。(3分)
(四)行政效能建设(10分)
1、落实 三项 制度,提升行政效能,项目入驻率、即办件率、承诺提速率、办理提速率、群众评议满意率等效能指标高于全省县(区)级平均水平。(3分)
2、实现无超期办件、无有效投诉、无效能或媒体曝光。每发生一(件)次除该项不得分外,倒扣行政效能建设分值3分。(4分)
3、做好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医保、社保、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入驻事项不低于5项。(3分)
(五)优质服务、并联审批(10分)
1、结合实际开展三类并联审批项目相关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的清理,优化三类并联审批项目审批流程;规范使用并联审批软件,拓展其功能。(2分)
2、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完善,软件资料齐全;在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上有新举措、创新,并在省市业界有经验推广。(3分)
3、做好 项目促进年 项目服务工作,项目服务 四有 有健全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有做好 项目促进年 工作的创新举措,有服务重点项目、西博会签约项目、三江新区、工业园区等项目的实绩,有专门的宣传平台。(3分)
4、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完成西博会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同时及时做好三类并联审批项目开展情况、 项目促进年 项目服务情况等资料报送工作。(2分)
(六)电子政务(15分)
1、电子政务大厅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转正常,各项目基础信息、上载资料准确、完整;可网上预审、受理事项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90%、10%,可网上办理事项不少于2项;在线值守、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回复处理快速准确,栏目内容更新及时。(6分)
2、确保行政审批软件、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在迁入办公时同步开通各类系统。(3分)
3、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等各类制度健全。软硬件建设符合标准化要求。(3分)
4、门户网站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内容更新及时、准确。(3分)
(七)信息宣传工作(20分)
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2012年度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奖励办法》执行。
(八)本级党委、政府重视(10分)
1、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运行和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用车落实,成立党组、纪检组并配齐党组书记、纪检组长。(4分)
2、县(区)委、政府把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区)级部门、乡镇的目标考核。(4分)
3、县(区)主要领导通过视察、专题会议、批示等方式,解决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分)
(九)加分项目(7分)
1、政务服务工作创新举措、主要做法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部门通过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推广的,每条(次)加2分,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每条(次)加1分。(2分)
2、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市级以上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1分。(2分)
3、信息宣传工作加分。(2分)
4、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入驻超过5项,每超过1项加1分。(1分)
5、加分项目计分时,单项加分最高的县(区)得该单项加分满分,其他县(区)按比例折算。
二、考核方式
(一)自查。市政务服务中心于年底前形成考核细则,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细则,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于12月10日前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督察科。
(二)现场检查。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三)评定。市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小组根据自查、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年度考核成绩。
三、考核结果使用
根据年度考核成绩,确定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主题词:政务服务 目标 考核 通知
抄 送:赵勇常务副市长,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办室,
市监察局,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2年3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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