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号),政务服务“三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2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32号),集约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机制化运行,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起草了《广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2月起正式实施。
二、主要依据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号)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32号)
三、适用范围
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服务适用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50条。一是准确界定《办法》适用范围、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和设立要求、政务服务原则等内容。二是明确市、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部门、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工作职责。三是推进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统一场所名称、规范标识标牌、合理设置综合窗口,除负面清单事项外,本级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全部纳入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集中受理。各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实施范围、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应当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开。持续推动民生高频服务事项受理端口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四是规范政务服务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市级政务服务部门应当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标准。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分类施策、分布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跨区域通办”,鼓励政务服务部门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提供预约、延时、上门和帮代办服务。五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统一“四川政务服务网”为全市政务服务线上申请办事受理平台,持续推进政务服务部门自建政务服务数字化办事平台与四川政务服务网电脑端、移动端深度对接融合,推动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实时共享交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电子材料。六是强化政务服务监督保障。政务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公开运行、接受人民监督,推行政务服务绩效管理、目标考核。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五、特色亮点
一是政务服务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对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部门、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区分,形成了以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为核心,多部门协同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线上线下融合趋势明显,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政务数据共享更加规范高效,问题反映渠道更加畅通,为全市政务服务稳定高效运行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