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车主郭先生来到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自愿将自己成色还很新的电动三轮车上交。据利州区运管所统计,截至昨日已有100余名车主自愿上交了187辆各类(电动)载客三轮车。目前,上交车辆被依法存放于暂扣机动车停车场,有待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根据我市补偿方案,车主可对现有(电动)载客三轮车进行自行处置,或交由交警或运管部门集中处理。3月3日前,自愿上交、符合条件并同意接受集中处理的车主,将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逾期未处置车辆的,不再享受补偿政策。3月31日以前上交的车辆,按照规定减半补偿。3月31日以后上路行驶被查获的(电动)载客三轮车,各级交警将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 任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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