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刘兴明的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机关,
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广元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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