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函〔2022〕96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孙武、杨广树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八届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孙武任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广树任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元市核应急医疗救援防护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武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广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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