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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全方位构建考试廉政“高压线”

日期:2007-03-08 来源:广元日报

    为纯洁考试民警思想,规范考试民警行为,建立长效反腐机制,最近,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从考试制度、工作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制定出台十二条驾驶人考试廉政措施。


    成立廉政组织,全面了解、掌握、负责考试员队伍廉政工作;完善考务备查制度,要求民警每天填写考试日志,建立考务工作日志档案,以备后查;坚持每周工作讲评制度,每周五下午例会对本周工作讲评,重点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考前考官介绍制,讲明“不要相信拿钱就能考试合格的谎言,考官不会收一分钱,请给予我们监督”的承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随机抽选考生监督员,全程跟踪,监督考官考试;实行双考官当场签字制,规定科目三考试,由每组考官代班人临时确定两名考官考试,考试结束后,考官当场点评成绩,考试合格者,由双考官和考生当场签名及格,档案一经签名,严禁涂改;严禁考官与考生单独接触,严禁单独或私下考试;考试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严肃考场纪律;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档案管理,严禁考官私存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私自提档;实行电话回访制,所廉政组织在每批考试合格考生中抽取十份档案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考官的考试情况、工作态度,重点查询考官有无收取或索要钱财等违纪行为;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接受驾校及考生的任何礼品、钱财或有价证券,对发现考官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或收取贿赂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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