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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梨苑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07-08-10 来源:市环保局

  1.项目基本情况
  苍溪县梨苑水电站位于广元市苍溪县中土乡仁和村嘉陵江支流东河上,是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枢纽工程。苍溪县梨苑水电站正常蓄水位368m,总库容为3080万m3,水电站装机容量1.2万kW,年发电量4450万kWh,水库淹没不涉及移民。苍溪县梨苑水电站于2004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试运行发电1年。工程投资8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2万元。广元市环境监测站于2007年6月14—6月16日对工程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苍溪县梨苑水电站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建设工程中基本实施了环评要求的各环保设施和措施,效果良好。工程环保管理工作由苍溪县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与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资料档案均由专人统一收存、管理,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3.验收监测结果
  广元市环境监测站于2007年6月14—6月16日、2007年8月2—8月3日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监测。其结果如下:
  3.1地表水监测
  三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项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
  3.2噪声监测
  沿厂界设1#、2#、3#厂界噪声监测点,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类标准评价,1#、2#昼间不超标,夜间均超标,3#昼间、夜间均未超标。设4#、5#敏感噪声监测点,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评价,均未超标。。。
  3.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设监测点1个,连续监测三天。敏感点大气监测结果,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及修改单标准评价,均未超标。
  3.4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实施情况
  通过苍溪县梨苑水电站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验收检查,工程在建设中,投入350万元资金进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措施得当,实施效果总体较好。由于工程建设区采取了适当的挡土墙、路基边坡防护,渣顶和厂区进行绿化,道路路基边坡修建浆砌石排水沟等措施,有效防治了工程弃碴流入河流、沟渠、减少了水土流失量,保护和改善了原来的生态环境。基本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5  生活污水产生量及去向
  厂区工作人员约25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厂区办公楼外修建有3个沼气厌氧处理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内绿化和村民家作物的灌溉,不外排。
  3.6  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
  厂区生活垃圾及库区打捞上来的漂浮物派专人定期清运至水电站设立的垃圾处理点进行卫生填埋,集中处置。
  3.7  移民安置情况
  库区淹没物为耕地80亩,河套开荒地113.3亩,桑园5.8亩,桔园0.9亩,竹园5.8亩,柳树5.5亩,便民桥1座,小型排灌站11座。苍溪县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向农户支付补偿金1484756元,向淹没区内的乡镇、村、组及农户支付搬迁改建费用近20万元。
  3.8公众意见调查
  “苍溪县梨苑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意见调查表”共发放调查表51份,回收51份,回收率为100%;经统计对本工程持支持态度的占100%。 
  现将验收报告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07年8月9日至2007年8月15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广元市环保局建管科。
  地  址:广元市东城开发区苴国路555号
  电  话:(0839)3310869
  联系人: 乔梁  罗丁



二00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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