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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失子家庭将受国家特别扶助

日期:2008-07-18 来源:广元新闻网

    记者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凡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内,本人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在地震中死亡,现无子女的家庭,可享受国家每人每月100元的特别扶助。

    此外,对因地震造成符合照顾生育政策申请再生育的人员,需做男扎、女扎复通手术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均享免费技术服务。但需强调的是,此政策只针对我市失子家庭。现行生育政策未因地震而改变,受灾家庭仍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记者   徐菡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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