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

长者专区

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告

日期:2009-05-15 来源: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广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告
  
广无管[2009]11号

  当前,一些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对讲机(含车载电台),已严重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无线电波秩序。根据四川省信息产业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川信[2009]77号)精神,决定从5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广元市境内的单位或个人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含车载电台),如果没有在市以上无线电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及《四川省无线电收发信设备》“证标”和“证签”的,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违法行为,在清理之列。
  二、自查自纠办法:单位或个人违法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含车载电台),必须要在6月30日之前,如实向广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电子路50号,联系电话:3266420)申报。我办对其审核后,将给予补办相关的合法手续。
  三、检查: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展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请设置使用对讲机(含车载电台)用户主动积极配合。欢迎知情人举报,举报电话:3266420。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muncar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