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阁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的通知》,下达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专项资金101.5万元,现将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管理。剑阁县关于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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