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

长者专区

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元坝204井试气作业安全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0-10-17 来源:苍溪县政府

苍府通字〔2010〕第16号

  接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井下作业公司川东北指挥所书面报告,元坝204井长兴组系统测试评价试气作业将于2010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0月19日晚9:00实施。为加强试气作业安全管理,及时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气作业存在安全风险。为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确保在2010年10月16日下午2:00前,按照《苍溪县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突发事件地企联合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和《元坝204井试气作业外围安全应急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意外,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方案的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妥善处置。

  二、元坝204井井场周围500米区域内属试气风险区。2010年10月16日下午5:00前,居住在该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对试气风险区实行警戒,严禁与试气作业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试气风险区居住人员的撤离工作由浙水乡负责,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乡、村、组干部要打桩定位,负责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和人员疏散工作,确保规定区域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并落实好食宿,搞好卫生防疫。同时,浙水乡政府要做好井场周围500米至3000米范围内居民的应急撤离准备工作。

  三、县安监局、县天然气项目办要做好试气作业安全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县公安局、浙水乡政府和试气作业单位要共同确定警戒线,设置明显标志。试气作业期间,县公安局要落实专门人员搞好治安值勤,严防无关人员进入风险区,防止撤离群众家中财物被盗和人为损毁;县交警大队要在进出风险区公路路口安排值勤民警,严禁任何无关车辆进入风险区;县交通局要落实人员搞好道路巡查,确保进出试气作业区和应急救援道路畅通。

  四、元坝204井试气作业单位对试气作业生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加强生产组织和现场管理,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岗位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操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五、试气风险区所有居住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按时撤离;要切断电源,灭掉火源,锁好门窗,转移家禽家畜,做好至少撤离4天时间的安排;要学习有关应急救援知识,随时保持高度警惕,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对不听从指挥拒不撤离的,将依法强制撤离。所有与试气作业无关的人员都不得进入风险区,对不听从指挥违规进入者,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元坝204井试气作业完毕,施工现场安全警戒解除后,县政府统一下达解除安全警戒指令,撤离人员方可返家。

 

 

二O一O年十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muncar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