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之规定,现发布2011年广元市环境状况公报。
广元市环保局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muncar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