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雪峰片区第三次统建还房集中选房公告
依据《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选房办法(试行)》的规定,定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9时开始在雪峰二号安置点统建还房选房房办公室开展雪峰片区第三次统建还房集中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选房源
雪峰片区统建还房一、二号两个安置点第一、二次集中选房后的所有剩余房源是本次集中选房的备选房源。一号安置点位于利州东路以南、南河滨河路以北,共19栋楼,目前剩余住宅91套,其中35㎡户型24套、70㎡户型0套、105㎡户型40套、140㎡户型27套,经营性用房2124.5㎡;二号安置点位于红星公园广场处, 共12栋楼,目前剩余住宅232套,其中35㎡户型12套、70㎡户型75套、105㎡户型124套、140㎡户型21 套,经营性用房7789.07㎡。详见一、二号安置点剩余房源表。
二、选房流程
选房人按《选房通知》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的地点,按下列流程进行选房。
1、身份核查
选房人出具身份证原件通过核查签到后,方能进入选房区。
2、主持人宣布选房规则和纪律。
3、工作人员就位,主持人介绍选房流程。
4、抽签
现场设置号球,公证人员对抽签器材公证。主持人按选房人姓氏笔画升序依次呼叫各批次选房人进入抽签区抽出一个号球,该号球上标注的号码即为该选房人的选房顺序号。
选房人抽出号球后主持人现场公布所抽出的号码,工作人员记录、复核,选房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公证人员签字后选房人领取《选房顺序确认单》。
5、选房
主持人按照所抽出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呼叫选房人进入选房区。被呼叫的选房人进入选房区后依据《房源表》显示剩余房源情况选房,由选房人报出所选房号,工作人员记录、复核,选房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公证人员签字后选房人领取《选房确认单》。
三、注意事项
1、非选房人不得进入选房会场。
2、选房人必须准时到达选房现场,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选房人需遵守公共场所纪律,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坐席,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损坏公物。故意扰乱大会秩序经警告无效的由安保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其选房顺序调整到其批次最后。
4、选房人抽签时只能抽出一个号球,抽出多个的无效。
5、选房人应按所申请的住房户型、套数和经营性用房的面积选房。
6、原则上每个选房人的选房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超过10分钟时主持人提醒,提醒三次仍未选出结果的可离场与家人商量,商量期间按顺序继续其他选房人选房,商量出结果后插入就近顺序报号。
7、经营性用房无偿部分原则上在底层选择,成本价购买部分只能在2层及以上楼层选择。无偿部分和成本价购买部分根据自愿可合并在2层及以上楼层选择。
8、备选房源上涂成红色的经营性用房备选单位中有墙体,选房人可不选择。
9、经营性用房因房屋结构等原因无法在一处按照10平方米的整数倍选择的,可多处选择至应选面积。涉及权属证书办理可按共有产权办理。
10、同一间经营性用房中有多个还房对象的,该经营性用房办理共有产权。
11、组合选房人统一选择房屋后,其房屋分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自行协商确定,按还房对象的还房标准登记产权。
12、选房人在正式选房前应熟悉拟选住房和经营性用房所在具体位置、户型和面积等情况。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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