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片区统建还房第三次集中交房领房须知
根据《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选房办法(试行)》等文件政策规定,现将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第三次集中交房、领房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领房范围
雪峰片区统建还房一号安置点所选房源,雪峰片区统建还房二号安置点集中商业以外的所选房源。
二、领房流程
(一)身份核查
领房人持《交房通知书》、《选房确认单》、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到接待组核查身份,签到,领取《交房流转表》。
(二)签订协议
领房人持《交房流转表》到合同组签订《雪峰片区农房拆迁统建还房和成本价购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三)缴款
领房人按《协议书》的约定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账户,持银行进账单到收款组换取收据。
(四)验房
领房人持《交房流转表》到验房组,由验房组工作人员陪同现场验房,通过验房后填写《验房交接单》,领取《领房单》、《住房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以及开通水、电、气的《证明》等。
(五)办理物管手续
一号安置点领房人到芸香社区临管委办公窗口(雪峰一号安置点十五号楼下),二号安置点领房人到物管部门办公窗口(雪峰二号安置点十一号楼下)办理物管方面的手续。
(六)领取钥匙
领房人凭《交房流转表》、《验房交接单》、《领房单》和物管方面手续到钥匙组领取钥匙。
三、领房时间
雪峰片区第三次集中交房领房时间以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muncard.com/)公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在公告交房领房时间内自实际领房之月起一次性计发三个月过渡费。
四、新增拆迁安置人员截止时间
2012年雪峰片区第三次集中选房的还房对象其新增人员纳入拆迁安置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在此截止时间以前办理准生证和已有孕检的新生儿待其出生上户后可根据自愿按成本价申购建筑面积35㎡/人的住房,超过截止时间的其余新增人员一律不纳入拆迁安置。
五、其它规定
经质检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需整改后才能交房的,领房时间以整改后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因领房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的,责任自负。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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