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第三方机构评估行为,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客观性、专业化和公信力,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备案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在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应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有从业经历,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五)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三、申报材料
(一)广元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承诺书(附件1)。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副本,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六)第三方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八)近两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者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无需提供。
以上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供审查核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在广元市范围内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第三方机构,按照“申报材料”中列出的内容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31日前统一向市委政法委申请备案。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街212号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210室,座机:0839-3238759。
(二)审核。市委政法委对接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对办公场所、人员管理等进行实地核验。
(三)公示。审核工作完成后,市委政法委在市级党政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名录库,并及时对外公告。经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可承接广元市范围内市、县(区)两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
附件:1.广元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承诺书
2.第三方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1
广元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方机构备案承诺书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书编号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机构联系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固定从业人数
人
申请时间
相关资质
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提交的备案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合法合规,愿意参与广元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方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 (盖章)
序号
姓名
专业
学历
职称
身份证号
电话
取得的相关证书
发证机构
发证时间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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