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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4-02-27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府函〔202411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八届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李波任广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苟兴国任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蒋浏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兼);

戴亚男广元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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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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