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函〔2024〕11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八届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李波任广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苟兴国任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蒋浏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兼);
戴亚男广元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muncar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