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

长者专区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剑阁县元山镇二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日期:2024-09-1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广府复〔2024〕42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剑阁县元山镇二教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元山镇二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剑府〔2024〕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原则同意撤销剑阁县元山镇二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请你县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原供水区域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质和水量不受影响。

此复。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muncar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