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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日期:2024-09-2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4月10日至4月2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8月12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生态破坏问题多发频发、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我市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所有问题由相关市领导挂联督办,制定了《广元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25项整改任务、88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广元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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